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下称本项目)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3]48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2013]131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授权,建设单位为浙江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交通运输部补助和地方自筹。
根据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乐清湾2号桥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对于乐清湾2号桥钢梁制作及安装由建设单位和乐清湾2号桥施工标段承包人(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招标,经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由其成立的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乐清湾2号桥项目部负责本次招标活动以及签订本项目的发包合同。
经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乐清湾2号桥项目部(以下简称发包人)的同意,招标人为浙江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乐清湾2号桥钢梁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起自温岭市城南,起点桩号K202+050接拟建的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经玉环沙门、芦浦,通过茅埏岛跨越乐清湾,止于乐清市南塘,接已建成通车的甬台温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240+197,全长约38 km。全线主要控制工程为乐清湾跨海大桥,其中乐清湾1号桥为连续刚构桥,乐清湾2号桥为双塔整幅叠合梁斜拉桥。乐清湾2号桥土建施工标段已完成招标工作。
乐清湾2号桥起讫桩号为K233+955~K237+185,路线长度3.230km;温岭侧(K233+955~K235+875)和乐清侧(K236+560~K237+185)为非通航孔桥,上部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拼装连续箱梁,标准联长4跨、5跨一联(其中温岭侧桥跨布置为:3×(4×60)+4×(5×60)=1920m,共7联;乐清侧桥跨布置为:5×60+4×60+2×41=622m,共3联),下部结构中间墩和过渡墩均采用整体式花瓶形墩身+承台+群桩基础型式,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中间段(K235+875~K236+560)为通航孔桥,桥跨布置为(70+90+365+90+70)m=685m,边中跨比0.438,边跨设辅助墩,上部结构为双塔整幅叠合梁斜拉桥,索塔采用钻石型塔身,下部结构索塔承台采用整体式八边形承台,每个索塔承台下设置32根直径2.5m的钻孔灌注桩,梅花形布置;辅助墩墩身采用倒圆角的矩形实心片墩,辅助墩承台采用整体式承台,每个承台下设12根直径2.5m钻孔灌注桩;过渡墩墩身采用倒圆角的矩形实心片墩,过渡墩承台采用整体式承台,每个承台下设10根直径2.5m钻孔灌注桩。乐清湾2号桥已完成施工招标,本次招标的起讫桩号为:K235+875~K236+560,长0.685km。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采用100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连接线采用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采用40km/h,路基宽度8.5m,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2.2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乐清湾2号桥钢梁制作及安装)
具体内容:主线桩号K235+875~K236+560,路线长0.685km,主要工程内容为:乐清湾2号桥通航孔桥的主梁钢梁(含风嘴、人孔及爬梯、剪力钉、斜拉索钢锚箱、梁端斜拉索套筒)、索塔钢锚梁和钢牛腿(含剪力钉、PBL剪力键)及相关钢构件等的加工制作、相关构件(预埋件)的安装或安装配合、防腐涂装、工厂预拼装、运输、吊装配合及定位、工地焊接和安装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总工期28个月,其中2016年9月完成第1个节段叠合梁安装,2017年7月完成全部叠合梁节段安装;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等级在BB级及以上,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已取得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土建施工第01、02、03、04、07标段,乐清湾1号桥和乐清湾2号桥施工标段中标资格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图纸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5日。
4.3 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和图纸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2655138724@qq.com和xiaoguanghui_xiko@163.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3月16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23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7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清港镇迎宾西路190号
电 话:0576-87169068
传 真:0576-87169068
联系人:肖工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3楼
电 话:0571-88477130、88380732
传 真:0571-88084051
联系人:项剑波、俞祎
浙江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