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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红军路(竹岚脚-峰文-铁炉岭段)改建工程彭溪段(第1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作者 : 管理员 * 发表时间 : 2015-05-18 * 浏览 : 1927

发布日期:2015-05-18 来源: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泰顺县红军路(竹岚脚-峰文-铁炉岭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2013]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彭溪段(第1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温州交通网(http://www.wzjt.gov.cn)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12.818km,其中主线长8.018km,牛塘垵连接线长1.677km,小南山连接线长3.123km,主线及牛塘垵连接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7.5,小南山连接线参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路面设计荷载为BZZ-100KN。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
  第1施工标段:桩号主线K0+000~K8+000、牛塘垵连接线K0+000~K1+676.89、小南山连接线K0+000~K3+150.44,主要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理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的施工企业可参加彭溪段(第1施工标段)、泗溪段(第2施工标段)、雅阳段(第3施工标段)中2个施工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施工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彭溪段(第1施工标段)、泗溪段(第2施工标段)、雅阳段(第3施工标段)中1个施工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程系统”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资质名录,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每套价格600元人民币(含图纸)。集中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区(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其他时间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本工程实行不记名制度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
  4.2 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不代表其具有投标资格的充分条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4.3 投标人凭交易证刷卡时间: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6: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供现场核验签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 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时间: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刷卡报名回单、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温州交通网(http://www.wzjt.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和温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溪镇彭中路38号
  邮  编:325505
  联系人:薛浙松
  电  话:138588067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网  址:www.txem.net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陈海飞
  电  话:13758298948、0577-88305867
  传  真:0577-88318737

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8日

 资格审查条件(红军路1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