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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山至陆埠公路工程(胜山-横河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作者 : 管理员 * 发表时间 : 2015-05-04 * 浏览 : 1614

发布日期:2015-05-04 来源:慈溪市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建设工程指挥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2]297号文、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12]3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溪市交通运输局,受项目业主委托,慈溪市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建设工程指挥部为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总投资约34.5亿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施工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工程,北起自沈海高速新浦互通,起点桩号K0+000,向南沿既有慈溪市胜新公路,先后跨越建附公路、胜山大道、城市北环,经过胜山镇,在与中横线交叉处设互通后进入白沙路街道,继续向南跨越北三环、开发大道、北二环、三北大街、G329、南二环,终于前应路,终点桩号K14+659,路线全长约14.659km。本项目为在既有道路基础上提升改造成“高架桥主路+地面辅路”,其中起点至建附公路北侧(K1+617)段采用“地面主路+两侧辅路”形式,长约1.617km;建附公路北侧(K1+617)至前应路(K14+659)采用“高架桥主路+地面辅路”形式,长约13.042km;建附公路北侧(K1+617)至前应路(K14+659)的辅路完善工程同步实施。
  本项目主路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设计标准(控制出入),并兼顾城市快速路功能。主路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80km/h;辅路采用双向4-6车道,设计速度50km/h;出入口平行匝道设计速度40km/h。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原有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原桥建设年代荷载标准:汽车-超20级,挂车-120;人群荷载采用3.5KN/㎡。路面标准轴:BZZ-100标准轴载。新建桥梁、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按1/100。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建安费约2000万元。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JA标段:主线起讫桩号K0+000~K14+659,全长约14.695公里;辅路完善工程起讫桩号K1+617~K14+659,全长约13.042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全线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6个月,其中,高架桥及部分匝道、部分地面道路在路面交付40天内完成,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根据招标(或代理)人通知购买。
  4.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投标人应提前办好《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未办理者,请登录“宁波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络实名或www.bidding.gov.cn下载相应表格并办理)。
  4.4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6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东三环线299号(客运汽车东站內)
  邮  编:315300
  电  话:0574-63082058
  传  真:0574-63082055
  联系人:陆燕青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西湖科技园西园八路1号A1楼四楼
  网  址:Http://www.bjztc.com
  邮  编:310030
  电  话:0571-81061973
  传  真:0571-85421718
  联系人:金成斌

慈溪市胜山至陆埠公路(胜山-横河段)建设工程指挥部
2015年5月4日

资格审查最低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