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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0缙云东渡至新碧段2015年整治工程(大桥北路至新碧段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作者 : 管理员 * 发表时间 : 2015-03-31 * 浏览 : 1739

发布日期:2015-03-31 来源: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


  1、招标条件 
  G330缙云东渡至新碧段2015年整治工程(大桥北路至新碧段大中修工程)已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公路复[2015]1号文《关于G330温寿线缙云东渡至新碧段2015年整治工程(大中修部分)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资金来源为省补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G330缙云东渡至新碧段2015年整治工程(大桥北路至新碧段大中修工程),起点位于大桥北路,起点桩号为K157+230,终点位于新碧镇,终点桩号为K164+854.7,路线全长7.625km。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2.2.1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①将行车道水泥混凝土面层多锤头碎石化并处理病害后加铺同步碎石乳化沥青下灌层+8cmATB-25沥青稳定碎石+6cmSUP-20C沥青混凝土(掺0.3%抗车辙剂)+4cm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拼宽路面两侧共计8m,挖除路面结构后加铺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振动成型法)+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振动成型法)+纤维碎石封层+10cmATB-25沥青稳定碎石+6cmSUP-20C沥青混凝土(掺0.3%抗车辙剂)+4cm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②老路水泥板以外原硬路肩范围挖除老路路面后新建20cm沥青混凝土面层+封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路面结构。③完善大中修路段排水设施,根据调整后路幅设置或修复边沟,土路肩根据需要设置横向碎石盲沟④完善沿线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中央分隔带根据路幅调整改造后设置护栏等。
  2.2.2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5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3月30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yztb.com)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收取。
  4.2 施工图纸请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12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不记名购买,图纸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文件递交时应出示购买图纸及其他参考资料的凭证,以便招标人记录在案)。联系人:张平、陈昊日,联系电话:0578-2789773,手机:13735907408、13587130394。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交款方式: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其他的交款方式);开户银行:建行缙云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押金专户;账号:33001697427059315786。
  投标人应以银行汇票、本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到指定人员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向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网、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lscgzb.gov.cn)、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yztb.com)上发布。
  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lscgzb.gov.cn)、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yztb.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东门小区8幢
  邮  编:321400
  联系人:丁兰方
  电  话:13606691548
  传  真:0578-3146766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鹿溪南路78幢22号写字楼
  邮  编:324100
  联系人:张平、陈昊日
  电  话:0578-2789773(13735907408、13587130394)
  传  真:0578-2789773

缙云县330国道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
2015年3月31日

施工强制性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