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作者 : 管理员 * 发表时间 : 2014-06-20 * 浏览 : 2271

    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中旬,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第一天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二天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的试题题型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科目的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答题时应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