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工作计划的通知
(杭人社办发〔2014〕3号)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4年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现将2014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计划通知如下:
批次 | 受理材料时间 | 备注 |
1 | 5月1日-5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5月底 |
2 | 7月1日-7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7月底 |
3 | 9月1日-9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9月底 |
4 | 12月1日-12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12月底 |
具体条件和申报要求,届时可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新闻中心--专题专栏--职称与专家管理--服务指南栏目查阅。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
附件1:杭人社办发[2014]3号-关于2014年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计划的通知
附件2:扫描件-杭人社办发[2014]3号-关于2014年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计划的通知